护泉也应兼顾市民亲泉诉求
2015年08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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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波

  据《齐鲁晚报》报道,近日,去黑虎泉游玩的市民发现,原本人气火爆的白石泉畔热闹不再。原来,景区加派保安在泉畔看守,除了打水,不允许来往游客在泉边久待、亲水。
  如今,市民刚刚对“禁游”有所适应,景区又派保安“驻守”,把市民近水亲泉的“权益”隔离在外。笔者认为,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理由和考量,景区的这种做法都难以令人信服。泉水的公共属性决定了每一位市民都有欣赏她、亲近她、保护她的权利,“爱泉护泉”与市民的“亲泉”行为并不矛盾,相关部门不能把个别不文明市民的行为算到所有市民的头上。况且,维护城市形象就要剥夺市民亲水的权利,这种做法并没有得到绝大多数市民的认同,反而引起了一些市民的反感。下一步该怎么处理好“爱泉护泉”与市民“亲泉临水”的情感需求,找到二者的平衡点,这是相关部门亟待厘清的问题。
  限制个别市民“不文明”的行为,就要以强制手段禁止所有市民的“亲泉”行为,这显然是不可取的。况且,市民的某些“亲泉”行为到底是不是“不文明”行为,是否就是抹黑了泉城文明形象,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广泛认同,仍需商榷。“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不是一样美丽动人吗?为什么在泉水里洗洗脚就不行了呢?
  “禁游令”从济南城市发展的保泉大局出发,用心良苦,没有什么可以指摘的。我们更要兼顾市民“亲泉”的诉求,争取在“禁游”与提供“可游”与“亲泉”场所上达成共识,形成平衡。因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尽量放下身段,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调研,尽快寻找到既不影响游客赏泉,又能满足游泳爱好者游泳需求的合适场所。只有兼顾城市大局和市民合理诉求,政府针对泉水的每一项禁令,才会最终因得到大多数市民的支持而得以真正落实。
  正如网友“帅哥你好呀”感慨,当市民守着大好泉水不能去亲近、享受,市民就成了景观的附庸,如此一来,泉水还有她的“灵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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