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小区车位还得交管理费
物价部门:未经业主同意,物业做法不合理
2015年08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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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内不少业主自己购买了车位锁。
  ◥小区门口张贴了有关收取车位使用费的相关规定。
   文/片 本报记者 张健
  近日,市民王先生给本报“有事您说”栏目打来电话称,自己在所居住的小区购买了一处地上停车位,近日被告知还要额外交管理费。对此,济阳县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经业主同意,收取管理费做法不合理。
  业主:
  购买了车位,每年再交264元管理费

  近日,记者跟随王先生来到小区内发现,地上停车位大都停满了私家车,地下停车场所停的车辆很少。“我们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卖到了7万元一个,地上停车位3万元一个。”王先生说,业主大都购买了地上停车位。 
  “近日,物业张贴通知:凡已购买车位的业主,每年需再交264元管理费。”王先生表示,自己每月缴纳的物业费已达1.15元/平米,其中包括公共区域的卫生清理。王先生认为:即使不包括车位的卫生清理,也应由业主自由选择自家清理还是由物业代清理。 
  “我购买了车位,便具有该车位的使用权和管理权。”王先生说,虽然计算下来每天的管理费不足8元,但物业不应强制执行。 
  业主杨女士表示:“自己虽购买了停车位,但目前还未购买车辆,自家的车位上每天都停着别人的车,对此物业并未监管。如果管理费仅包含卫生清扫,每天7块多的价格也着实不低。” 
调查:
  小区大多采用车位租赁或先到先得

  近日,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济阳县大多数小区采用地上车位租赁或先到先得的方式。租赁费在每月60元-200元不等。 
  “我就是租的地上停车位,每月60元租赁费。”家住腾骐骏安小区的叶女士说,物业没有再要求单独缴纳管理费,租赁费的价格也是业主能够接受的。 
  “租车位比较方便,车位上的原业主有优先续租权,如果不再需要车位,便可随时退出。”家住富锦文苑小区的张女士说,物业在车位租赁之处张贴了有关租赁费用的相关规定,业主认为合理的情况下进行租赁,比较公平。 
  同时,记者了解到,济阳县还有不少小区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业主不用付任何费用,但乱象频频。“我下班第一件事就是回家放车,如果有事要办,也会尽量回家换电动车。”家住名门世家小区的尹先生说,如果“抢”不到车位,再找地方停车是一件很麻烦的事,还容易发生刮擦事件。 
  “一到晚上,小区道路两边都会停满私家车。”家住禧褔·凤凰城的高女士说,好在小区内道路较为宽敞,不会对居民通行造成太大影响。但毕竟不少车辆位于消防通道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物价局:
  业委会通过后,可收取车位使用费

  采访中,记者发现王先生所在的小区门口张贴了由济阳县物价局、济阳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出台的《关于济阳县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中指出: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的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准价格为130元/个·月,可上浮10%,下浮不限。
  济阳县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的地上停车位属于占用区域内绿化用地,即该文件的第三条: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情况。收费标准应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位租赁费的价格决定。
  “该小区目前没有业主委员会,因此应遵照该文件第四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应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代表、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该负责人说。 
  “该小区物业目前未经业主同意,收取管理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该负责人说,目前已停止该小区物业收取该项费用,物业在落实相关程序后,可依规定收取一定的车位场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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