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别老是问题一大堆
2015年08月2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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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燮
自湖北荆州“7.26”自动扶梯事故发生后,电梯安全就成了市民关注的话题。然而就在高新区新大都花园小区,业主反映小区内多部电梯停运,其中两部电梯已于今年7月中旬被市质监局责令停止使用,使得所在单元共16层三十多家住户外出成了难事。(《齐鲁晚报》8月13日报道)
随着城市化步伐加快,人居也大幅度朝着高空发展,电梯成为运载人们上下必不可少的工具。近年来各类电梯事故频频发生,客观上固然与电梯数量骤增不无干系,但也并不完全是这样。但凡电梯事故,不排除因电梯行业恶性竞争造成电梯安装、质量这类客观隐患,但除了这些原因之外,更多的则是管理、养护和使用方面的问题。
就拿小区电梯来说,按道理,电梯所有权归所有业主所有,维修和安全保障的责任在物业。物业也有苦衷:为了维修电梯,不停地垫付费用,电梯大修需要动用房屋维修基金,每次召集业主签字,都很麻烦,延误了维修时间。问题确实如此,在不少小区都曾发生这样的纠纷:电梯故障需要更换主板,大部分业主认为这是物业维护不到位所致,拒绝缴纳平摊的费用;物业也是一肚子苦水:电梯一直是业主使用,不规范、不爱护,现在弄坏了,就不用负责任了?
每一次电梯“吃人”事件发生,监管部门针对电梯安全的专项整治或大检查也会逐渐多起来,维护者与使用者总会打一场口水仗,因为大家都在借着这一轰轰烈烈的形式为自己开脱责任。然而等一切风平浪静之后,监管依旧流于形式,养护睁只眼闭只眼,使用者也是想咋用咋用,只要不出事,谁也没把电梯当回事儿。
尽管到目前为止,有关电梯方面的规定、通知也出台了不少,但就小区里的电梯,作为养护者的物业和使用者的业主,似乎还在为电梯“停摆”甚至“吃人”而扯皮,责任的不明晰,双方违规的低成本,法律介入的滞后,最终让电梯成了“三不管”,这或许就是电梯事故的症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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