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办不了”,能根除“奇葩证明”吗
2015年08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奇葩证明”的背后往往是信任感和责任心的缺失。很多单位和部门本来是服务群众的,但是懒于信息筛查,又不愿承担责任,就给群众提了很多无理要求,试图通过群众的多跑腿来弥补自己的懒政。

  日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提醒群众,有些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办不了,不要再白跑了。这个“证明清单”晒得很及时,有助于群众了解公安机关的职权范围。但是要让群众少跑“冤枉腿”,还需要其他部门一起动起来。否则,公安机关说“办不了”,其他部门说“一个不能少”,只能让群众更为难。
  公安机关详细列举了18种自己办不了的证明。其中有些不在公安机关业务范畴之内,因为不知情所以不能出具证明,比如偿还能力证明、家庭收入状况证明、房产情况证明、保险事故证明等;有些是个人无权要求出具的,比如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持单位招工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等;有些是没必要的,比如持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针对每一个说“不”的项目,公安机关都给出了有理有据的解释,今后派出所办事窗口前可能就少了很多无谓的“口水仗”。
  其实,在公安机关晒“证明清单”之前,一些地方的派出所早就被各种“奇葩证明”搞得焦头烂额。近日媒体曝光的就有多起,比如福建省华安县一位老人办理电信业务被要求到派出所开具健在证明,云南省一名女子在盐津县买房被要求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前科证明。对这些奇葩的要求,派出所本来可以拒绝,但是因为不忍心让群众来回跑腿,不但按要求开了证明,还在证明之后附加了大段的“吐槽”。“活生生的人在你们面前,身份证、户口本都还在,有必要么?”“老百姓买房也要无犯罪前科,难道有犯罪前科的就不可以买房吗?”这些盖着派出所公章的“吐槽”都说到了群众的心坎里,被群众称为“良心证明”。现在让人担心的是,如果公安机关以后不再开具以上证明,而其他单位和部门仍然按老规矩办事,很可能让群众掉到空当里,左右为难。
  虽然一些证明很奇葩,但是在一些单位和部门看来却是必不可少的。“奇葩证明”的背后往往是信任感和责任心的缺失。很多单位和部门本来是服务群众的,但是懒于信息筛查,又不愿承担责任,就给群众提了很多无理要求,试图通过群众的多跑腿来弥补自己的懒政,各地派出所、居委会深受其害,公安机关才列举了18种“办不了”的证明,而居委会的公章早就成了“万能公章”,买房、入学、看病、生孩子等等,几乎都离不开居委会的证明。公安机关依法办事,说“办不了”了,以后居委会要开的证明可能会更多了。如果居委会也受不了了,群众的事只会更难办。群众希望看到的是,在公安机关晒出“证明清单”之后,其他单位和部门也来晒一晒,既晒权力清单,也晒责任清单。不该你办的可以坚决不办,该你办的也别推诿扯皮,如此才能真正便民。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