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听劝,男子带邻居孩子下水
致孩子溺亡,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批捕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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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5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杨艳芬 于红燕) 不顾邻居反对,执意将邻居家年仅7岁的孩子带去水库洗澡,不料发生意外,致孩子溺水身亡。日前,“热心肠”的汤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黄岛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从河南到黄岛打工的汤某因为租房结识了来自山西的郑某一家。郑某有两个儿子,其中小儿子鹏鹏年仅7岁。因为平日里相互来往比较多,两家人一直相处融洽,可是发生在今年8月的一场意外,却让两家从此变成了见面分外眼红的仇人。
  原来,汤某和郑某租房处的北面100米左右有一个大水库,经常有人去那里洗澡。8月初天气闷热,汤某经常去水库洗澡,其中有两次他见鹏鹏独自一人在院子里玩耍,便喊上鹏鹏一起。因为担心孩子太小会出事,鹏鹏的父母每次发现后都会批评孩子一顿,并告诉汤某别再带孩子去,可汤某却并没当回事。
  8月4日,又是个闷热的桑拿天,汤某准备去洗澡时,看到鹏鹏在院子里玩,他妈妈郑某则在旁边洗衣服。汤某便跟鹏鹏说:“走,游泳去!”郑某听到汤某又喊儿子去水库,便大声吆喝:“你别带他去,他不会游泳!”“放心吧,不会出事的!”汤某笑着回了一句,而后便挥挥手又招呼着鹏鹏一起走了。到了水库边后,汤某发现有妇女在岸边洗衣服,因为不好意思脱衣服下水,他便叫鹏鹏一起回去。可是,鹏鹏不想走,自己跑着到处玩,汤某嫌热就独自回去了。谁知,不长时间之后,便传来了噩耗,鹏鹏溺水死亡。
  因为汤某的“热心肠”和一时疏忽大意,让一个小小的生命就此逝去,同时也给鹏鹏一家带来无尽的痛苦。日前,汤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黄岛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办案检察官提醒,每年暑假,总会有类似的悲剧发生,但这种悲剧其实是可以避免的。本案中汤某在未征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就执意带年仅7岁的鹏鹏去水库洗澡,应负有保护其人身安全的义务,且应该预见将鹏鹏独自留在水库处,可能发生鹏鹏下水且溺亡的后果,但是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因此其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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