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没交接好单位拖欠工资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8月25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丛志伟) 因为没有交接好工作就离开,市民王女士被原单位拖欠1个月的工资。经过环翠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调解,单位最终支付拖欠王女士的工资。
8月21日,王女士来到环翠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自己在原单位工作一年多,6月份离开单位的,但是单位没有支付6月份工资。接到投诉后,环翠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迅速进行实地调查。
经了解,王女士没有交接工作就离开了,给单位带来了一定影响,单位有意刁难,拖欠6月份工资。在环翠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下,经过协商,单位支付王某1200元,王某表示满意。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