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近日烟台苹果大事件
2015年09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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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苹果价格指数”运行,烟台抢占苹果定价话语权
  8月14日,烟台苹果价格指数正式运行启动,只要打开“山东价格指数发布平台”网站,近期烟台苹果的价格涨跌数据便可一目了然。有利于提升烟台苹果价格话语权,增强烟台品牌影响力,形成中国苹果的定价中心。 
  据了解,苹果价格指数数据是经过严格程序得出的。物价、农业部门将烟台的栖霞、牟平、蓬莱、招远4地的24个地点作为了苹果价格数据采集区点。 
  采集员在苹果集中采收期(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采用日报制度,非采收期(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采用周报制度采集数据,经过审核通过指数后台上报,生成日价格指数、周价格指数以及分品种价格指数和区域价格指数,最后形成“烟台苹果价格指数”并发布。
  编制《烟台苹果品牌战略规划》,新口号和形象亮相
  8月28日,烟台苹果品牌战略规划新闻发布会在华侨宾馆召开,会上发布了《烟台苹果品牌战略规划》编制完成并实施的消息,首次公开发布了烟台苹果新的品牌口号和品牌形象体系。 
  在五个核心价值链的基础上,凝练出了烟台苹果的核心价值及品牌口号:中国第一个苹果,烟台苹果。同时,基于烟台苹果在中国苹果栽培史上的历史地位,提出了烟台苹果的辅助口号:中国苹果发源地。 
  同时,新的品牌主形象为“大拇指苹果”形象。还公布了品牌卡通形象。卡通形象以品牌主形象为基础,创意出俏皮可爱的“拇指哥”,象征享受的小男孩、欣喜的小男孩、夸耀的小男孩,既是品牌代言,又是消费者的典型代表。 
  山东省农业厅副巡视员刘玉明表示,《烟台苹果品牌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必将进一步提升烟台苹果在国内苹果产业中的地位,也将进一步增强我省苹果产业在国内苹果产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烟台在农业品牌建设方面,特别是在烟台苹果品牌建设方面的许多做法和经验,值得全省农业部门学习和借鉴。
  “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9月1日正式实施
  8月28日,在烟台苹果品牌战略规划新闻发布会上,烟台市苹果协会会长姜中武介绍,《“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涉农组织或果农要使用需申请,违规使用将被追究责任,有效期为三年。
  据了解,此后,“烟台苹果”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发生假冒侵权行为,烟台市苹果协会将负责组织提供证明材料,提请工商、商检、海关、公安、质监等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并对举报者给予必要的奖励。
  申请并被获批使用“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除了要接受监督外,还意味着果农、果商必须要重视苹果的质量,将建立产品追溯制度。
本报记者 李静 整理
  除了烟台苹果网上线外,近日,还有不少关于烟台苹果的大事件,这些事件都将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业转型,带动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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