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驾不符还超载驾驶员被罚款拘留
2015年09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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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1日讯(通讯员 王建 记者 柳斌) 8月30日晚,交警三大队民警在机场路查获两辆运砂大货车,两辆车均超载100%以上,巧合的是两个驾驶员均准驾不符,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当两名司机来到烟台交警三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处理时,经查询,其中一名司机车某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资格是C1,不具备驾驶重型载货自卸车的资格,属于典型的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违法行为。同时,该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涉嫌未粘反光标示、放大号不清晰、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超载100%以上等违法行为。经报批后,车某被执行行政拘留10日,罚款2500元处理。
  另一名司机刘某原来拥有B2机动车驾驶证,但之前因为被记满12分,已经在2010年7月被降级为C1,属于准驾不符。烟台交警三大队违法处理室对刘某也执行了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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