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出台管理办法
小微企业最高享20万元贴息
2015年09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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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1日讯(记者 李榕) 8月31日,记者从德州市财政局获悉,日前,《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管理办法》出台,由省财政出资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进行贴息或补助,凡德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年度贴息最高可享20万元。
  据悉,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以其合法有效且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财政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项目进行贴息和评估费补助。
  对项目进行贴息时,符合条件的单笔贷款将按照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支持,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未按照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和罚息,不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同一家企业享受贴息最多不超过3次。对项目评估费进行补助时,对企业因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补助,对同一家企业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一家企业享受补助最多不超过3次。
  此外,每年1月31日前,市知识产权部门、财政部门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政策兑付报告、审核材料和相关资金文件。每年4月30日前,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对各市扶持项目进行审核后,向省财政厅报送当年资金预拨和上年度资金清算的意见,省财政厅据此下达各市资金。
  相关部门将对贴息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给予约束。若有不良记录将被列入单位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一定期限内取消预拨资金资格,追回扶持资金;取消申报扶持资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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