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船、轮渡今起自主定价
56个文件废止,青岛放开海上旅游票价,经营方称暂无价格变动计划
2015年09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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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1日讯(记者 吕璐) 9月1日起,青岛将放开海上旅游票价和轮渡客货运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8月31日,青岛轮渡和部分浴场的游船经营单位称,目前,暂无价格变动计划。
  日前,青岛市物价局发布关于放开海上旅游和轮渡票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放开青岛市海上旅游票价和轮渡客货运价格,不再执行政府定价。海上旅游票价方面,对以旅游观光为目的的各类游船、游艇、水上摩托艇的客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轮渡方面,放开青岛至黄岛航线的客货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
  通知从9月1日起执行,此前关于海上旅游、青岛至黄岛轮渡票价的相关政策文件一律废止。据了解,本次废止的文件包括青岛市物价局、交通局关于对豪华型旅游快艇收费、关于前海海上旅游游船票价、关于普通游艇海上游览票价、关于青黄轮渡客运票价、关于海上旅游项目票价、第一海水浴场海上快艇旅游观光票价、关于青岛城投集团奥帆中心—栈桥海上旅游航线客运票等56个1990年至今出台的文件。价格放开后,各有关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价格及有关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8月31日,青岛轮渡方面称,暂没有接到自主定价的相关通知,目前价格仍执行现行价格标准,青黄轮渡大船每人7元钱、快船每人9元钱,若下一步价格变动,将走相关程序并进行公示。青岛市各大海水浴场的部分快艇摩托艇经营方也透露,目前仍维持原价,按照公示的价格牌收费。

综合监管海上游 定期公布“黑名单”
  日前,青岛制定海上旅游综合监管工作体制机制,设海上旅游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监管海上游。
  近几年,青岛市沿海相继出现帆船、水上自行车等新兴娱乐项目,长度小于5米的船舶,如游艇、摩托艇等从事海上旅游经营活动日益增多,存在监管盲区。对此,青岛市明确由市交通港航部门牵头负责,监督检查通过帆船、水上自行车等体育娱乐形式从事海上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监督管理游艇、水上摩托等5米以下船艇从事海上旅游的经营活动。
  每年旅游旺季(4月中旬—10月底)开展海上旅游联合执法。青岛市工商局会同旅游部门建立海上旅游经营企业失信公开和惩戒机制,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同时纳入企业信用监督评价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
       本报记者 吕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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