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原副市长刘国生涉嫌受贿一案将开庭
泰安中院官微今日直播庭审
2015年09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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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8月31日讯(记者 侯峰) 8月31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庭审预告:该院定于2015年9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菏泽市原副市长刘国生涉嫌受贿一案。届时,泰安中院官方微博将同步进行庭审图文直播,欢迎广大网友关注。
  回顾该案,早在去年10月份,根据中纪委发布的消息,山东省纪委对刘国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刘国生在担任郓城县委书记、菏泽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贿赂;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与他人通奸。
  今年7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其网站头条位置推出权威发布:“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刘国生(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处审查起诉。日前,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国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国生,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国生在担任菏泽市郓城县县委书记、菏泽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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