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参保人员异地生育可报销
2015年09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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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1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滕娣 于红世) 近日,文登区姜女士在烟台市牟平区生育一子,因为是异地生育,她担心不能报销相关费用。了解情况后,社保部门工作人员说,如果在文登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即使在外地生育,也可以报销相关费用,姜女士总算放了心。
  文登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说,根据规定,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分娩时已连续缴费1年以上的,孕期检查费及符合规定住院生育医疗费,参照职工生育保险定额标准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外地生产费用在报销过程中,需先自付10%,携带孕妇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孕妇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准生证明与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住院和门诊发票等材料到文登区社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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