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墙体渗水 全楼来“买单”
房管局:公共区域维修,业主需共同签字后动用维修基金
2015年09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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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先生家的东墙由于渗水,墙皮都已脱落。 本报记者 刘婷婷 摄
     本报枣庄8月31日讯(记者 刘婷婷) 近日市中区文化四村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他家的东墙墙体渗水,导致室内墙皮脱落,而露出墙体红砖类似用“泥巴”垒砌而成。而今想要维修,却不知是不是可以申请维修基金。
  据悉,宋先生居住的文化四村小区是1989年建成的房子,至今已有26年。宋先生介绍,房子三年前开始出现渗水迹象,刚开始只是有些潮阴,渗水并不明显,可经过三年雨水的侵蚀,墙体渗水加重,最近每当下雨房屋的东墙就会出现渗水现象,在夏季碰到连雨时期墙体就会往下流水,厨房内的东墙因渗水墙皮开始脱落。可露出的红砖惊呆了宋先生,他告诉记者这些红砖一看就像是用泥土砌成的。现场记者看到,露出的红砖缝之间确实存在类似一种“红土”的建筑材料,但这种“红土”颜色上像土,手感上像沙,摸起来特别散。记者咨询了住建局质监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中区文化四村小区属于老旧小区,1989年枣庄还没有混凝土建筑,楼房封顶也采用的楼板覆盖,由于年代较久,房屋东墙直接经受风雨,墙体出现渗水墙皮脱落现象属于正常,而宋先生反映的“红泥”并不属实,而是砌筑砂浆,在那个建筑时代属于合理建筑材料。
  得知房屋的使用材料后,宋先生表示现在房屋漏水也是在所难免,但他想动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可不知道该区域是否属于公共区域。“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如何申请维修基金呢?”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的小区属于房改房,已经缴纳了维修基金。但是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是不可以动用的。
  记者了解到,宋先生的房屋东墙是整栋楼的承重墙,起到连接楼体作用。而宋先生住在三楼,一楼和二楼的住户均有墙体漏水的现象,而四楼住户则没有出现墙体渗水现象。记者咨询了房管局工作人员,宋先生反映的墙体渗水区域属于小区公共区域,可以动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文化四村小区年份较久,现在维修成本比较高,维修费用如果超过了维修基金还需业主集体出资。虽然四楼住户的墙体没有出现渗水现象,但仍需要共同缴纳维修费用,动用维修基金时,也需要确认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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