攒够分落户口,今起上网申请
全市六区共设8个受理窗口,11月中旬公布首批名单
2015年09月0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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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7日讯(记者 李珍梅) 青岛的积分落户工作于9月8日正式启动。市人社局已于9月初集中受理积分落户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可在9月8日-21日进行网上初评。初评通过后,申请者可前往窗口进行申报。青岛六区共设8个受理窗口,11月中旬将公布首批名单。
今年上半年,青岛出台《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日前,积分落户信息管理系统开发顺利完成,积分落户工作于9月8日正式启动。根据细则,积分落户适用于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本市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持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六区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无犯罪记录,申请将户口迁入六区的人员。积分落户指标体系主要由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负积分四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指标包括年龄情况、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参保情况、住房情况五项指标;导向分指标包括紧缺工种、落户地区两项指标;附加分指标包括投资纳税、表彰奖励、社会服务三项指标;负积分指标为违法失信一项指标。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可申请参加积分排名,市发改委对年度落户总量实施指标管理。
7日,市人社局公布具体积分落户具体办理流程。申请人可在9月8日—21日24:00登录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中的“积分落户”版块,使用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号进行登录,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经系统初评总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可向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地人社局设立的积分落户申请受理窗口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受理窗口于9月9日—25日在工作时间接收通过网上初评申请者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青岛市积分落户指标体系表》的设定对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积分达到100分的,出具受理回执。若初审积分未达到100分的,则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9月底—10月中旬,市人社局汇总、审核有关材料及数据,并按照积分指标体系责任分工,分送相关部门进行复审。根据复审结果确定最终积分,并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并公示。10月下旬—11月中旬,市人社局将申请人积分排名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公示拟落户人员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公布拟落户人员名单并签发落户卡,通过各区受理窗口向申请人进行发放,申请人凭落户卡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区公安分局办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落户手续。
青岛市积分落户工作证明材料受理窗口信息表
所在区 受理窗口地址 咨询电话
市南区 市南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一楼) 66776880
市北区 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鞍山二路48号) 81632216
李沧区 李沧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枣园路17号) 87893707
崂山区 崂山区人力资源大厦二楼(银川东路9号) 88898323
城阳区(不含红岛经济区) 城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四楼业务大厅(城阳区正阳路222号) 87868756
开发区 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发区峨眉山路396号光谷软件园51号楼) 86893151
黄岛区(不含开发区) 黄岛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部(黄岛区水灵山路59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五楼) 85166761
红岛经济区 高新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B座) 68686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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