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领舞”意在引导公共社交
2015年09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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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视点
  日前,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通知称,将合力引导广场舞健康开展。通知要求各地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由政府牵头、社区及相关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的管理机制。
  政府“领舞”,并非管得太宽,而是因为邻接私生活的广场也应有边界,需要作出恰当的界定。从古希腊时代开始,广场就是公共生活的代名词,广场的秩序也是社会秩序的风向标。在现代社会,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的嵌接更加紧密。公共生活越界,私人生活不胜其扰;私人生活“舒广袖”,则又挤压了公共生活的空间。当广场舞的发展从小众到大潮,治理者出手引导非常必要。
  与以往的分头治理不同,此次四部门联合发文引导、规范广场舞,可以看作是培育新的公共生活、完善基层治理的重要探索。《通知》既着力解决“扰民”和“占地”问题,也强调要“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当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如此一来,跳好广场舞就有了治理意义——在城乡巨变、社会转型的当下,如何培育和引导新的公共社交?如何激活现代中国的公共生活?
  实现治理现代化,需要有为政府。郑樵在《通志》中写道:“礼乐相须以为用,礼非乐不行,乐非礼不举。”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打扫干净广场再跳舞”,归根到底是为了“礼乐并举”。引导、规范广场舞是“礼”,让广场上众乐乐是“乐”。当作为社会规范的礼与作为精神根基的乐齐奏和鸣,公共生活才能欢乐和谐,现代治理才有基层沃土。(摘自《人民日报》,作者何鼎鼎)
“扶正”广场舞,针对的是老龄化
  广场舞因噪音扰民等原因,很容易诱发跳舞者与非跳舞者、年轻人与老年人的对抗,甚至一度形成对老年群体的污名化。然而,与其说这种较为普遍的争议,是群体间的利益冲突和文化观念上的隔阂,不如说是公共资源投放的不均而导致的特定群体间社会关系的紧张。这种冲突背后是日益壮大的老年群体,以及社会活动空间和资源的供给滞后带来的矛盾。
  有统计表明,2014年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一个重要节点:60岁及以上老年人比例首次突破15%大关。必须正视的是,当老年群体占据了社会人口的相当比重,不仅意味将出现养老金的问题,而且也意味着,包括原有的公共资源投放的偏好、公共空间构建的标准等,都要在老龄化社会下被重新审视。
  老龄社会的来临,绝不只是代表老年人数量的增加,其背后更是社会力量构成、群体文化和需求的变迁。与此对应,社会资源的分配、社会政策的调整甚至是社会观念的转变等,都要进行相应的适配,方能减少老龄社会到来所产生的社会摩擦。而广场舞所衍生的问题,只是一个缩影。全社会如何正视并接纳这个群体的壮大,解决广场舞问题仍只是一个小小的开始。应对老龄社会,注定还需要很多的系统性调整与扎实改变。(摘自《新华每日电讯》,作者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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