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气将实行阶梯价格
两套阶梯方案供听证人讨论
2015年09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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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琳
  8日,记者从潍坊物价信息网上了解到,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潍坊市发改委定于9月24日上午,召开制定潍坊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目前,潍坊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是2007年制定的,并未实施阶梯价格,而在本次提供的两套听证方案内,均是基础价格没变,气价实行分档递增,所有听证人将在听证会上对这两套阶梯方案进行讨论。
现行用气价格定于2007年
  居民用气档量基数和价格,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2倍左右的比价;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气价按照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5倍左右的比价。
  潍坊市现行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于2007年8月1日制定,执行2.50元/立方米,至今未作调整。根据2012-2014年居民生活用气量情况统计情况,这三年内,有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为12.5方,年均用气量为150方;有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为25.7方,年均用气量为308.4方。
  另外,据统计,2014年度潍坊港华燃气公司供实际点火的壁挂炉用气户为19612户,用气总量1129.1万方,户均用气量约576方。其中,年度用气量超过300方的用户共计12908户,用气总量为1035.4万方,户均用气量约为802方;年度用气量超过360方的用户共计12133户,用气量为1009.8万方,户均用气量约为832方。

提供两套方案,均是阶梯定价
  本次听证会提供两套听证方案,考虑到空置房的非正常用气,以及能源可替代性等因素,以每户四口人为基数,将居民用户每月用气量划分为三档,气价实行分档递增。
  第一套方案为,第一档:气量每户每月30立方米(含)及以下,执行居民生活用气到户综合气价,即每立方米2.5元;第二档: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用气量,气量每月每户30立方米(不含)-70(含)立方米,按与第一档用气价格1.2倍比例确定,即每立方米3.00元;第三档:满足特殊需要用气量,气量每户每月70(不含)立方米以上,按与第一档用气价格1.5倍比例确定,即每立方米3.75元。该方案与我省已出台的临沂、淄博两市的阶梯气价方案基本一致,比较容易为大多数用户所接受。同时落实了上级保基本、公平负担,多用气多负担的原则,减少了企业的交叉补贴,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第二套方案为,第一档:气量每户每月25立方米(含)及以下,执行居民生活用气到户综合气价,即每立方米2.5元;第二档: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用气量,气量每月每户25立方米(不含)-60(含)立方米,按与第一档用气价格1.1倍比例确定,即每立方米2.75元;第三档:满足特殊需要用气量,气量每户每月60(不含)立方米以上,按与第一档用气价格1.4倍比例确定,即每立方米3.5元。方案更多地考虑了壁挂炉用户的用气情况和承受能力。
每多一人,第一档气量每月加5立方
  潍坊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的执行范围,包括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供气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实行阶梯气价的城乡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家庭安装的燃气表为一“户”。
  阶梯气价以年度为执行周期。全年分档气量按月用气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的气价标准,用气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用气量跨年度不累计、不结转。
  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气量每月增加5立方米。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申请“一户多人口”用气政策,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原件、房产证原件及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当地供气企业营业厅办理认定手续,所享受政策自认定的次月起执行。
特殊群体用气价将特殊照顾
  同时,对独立采暖、低收入群体利益保障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在制定阶梯价格制度方面也作了明确要求。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等),按照一档、二档平均价格执行。如执行方案一,每立方米用气价格为2.75元;如执行方案二,每立方米用气价格为2.625元。城市“低保户”家庭,用气价格按第一阶梯价格执行。
  对城市集中供热未覆盖的区域(由城市供热主管部门认定)安装壁挂炉采暖的用户,年用气量在800立方米(含)以内的,执行第一档居民生活用气到户气价,即每立方米2.50元;800立方米(不含)-1000立方米(含)的用气量,按与第一档用气价格1.1倍 比例确定;1000立方米(不含)以上的用气量,按与第一档用气价格1.4 倍比例确定。
  实行阶梯气价后,供气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一户一表”改造,弥补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供应和储气调峰成本,以及减少与工商业交叉补贴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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