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家社会组织启动等级评估
达到3A即可享政府购买服务资格
2015年09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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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8日讯(记者 李榕) 9月8日,记者从德州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德州将在市管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第二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涉及190家社会组织,3A以上可获奖励。
  此次评估对象即,凡2012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2013年度和2014年度年检合格的市管社会组织及在县(市、区)民政局登记的,符合以上条件的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评估。未获得2014年年度检查结论的;2014年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或者2013年度、2014年度连续两年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2014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等五种类型均不予评估。
  “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德州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称,社会团体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以及社会评价四个方面。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自律诚信建设情况以及社会评价五个方面。
  “将组成评估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选聘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进行评审并确定等级,整个评估不向评估对象收取任何费用。”该工作人员介绍,社会组织评估结果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
  据了解,评估结果与年检挂钩。获得3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免予年检1年;获得4A(含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免予年检2年。此外,评估等级还将与评选先进、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挂钩。今后凡推荐参与评选先进社会组织的,必须获得3A(含3A)以上评估等级;获得4A(含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推荐参加各种评比、宣传、推介活动。获得3A(含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承接政府委托事项,享有政府购买服务的资格。其中,公益性社会团体可按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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