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套牌车,发生事故还打人
岚山一小伙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拘12天
2015年09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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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8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王西礼) 亲朋好友聚会本是件高兴的事,可是岚山区虎山镇的两名小伙儿聚会喝酒后竟驾驶套牌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还殴打对方,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9月1日晚10时许,邢某驾驶货车往江苏送货,朋友于某帮忙押运,行至疏港大道朱家官庄路段时,与一黑色轿车发生碰撞。于某担心发生危险,遂停车下车查看。不曾想,从黑色轿车上下来三名青年男子两名女子,其中两名男子二话没说就对于某一顿拳打脚踢。他们还问于某是怎么开车的。于某说自己不是驾驶员,反而再一次招来殴打,于某眼镜都被打掉在地。邢某见此情景,吓得躲到一边并报了警。
  民警赶到现场时,黑色轿车上的五名人员只剩刘某及其女友代某在场。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某、代某均称其乘坐的轿车驾驶员不知去向,而且他们与另外三名朋友是通过“陌陌”聊天认识,彼此只知道网络昵称。
  在随后的调查取证过程中,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视频以及走访调查,确认黑色轿车的驾驶员即为刘某,另外三人分别为李某、朱某及其女友牟某。民警遂对三名男子进一步传唤调查。
  原来,刘某、朱某、李某三人经“陌陌”聊天认识,相约9月1日下午在虎山镇某饭店聚会。刘某携带女友代某驾驶其套牌黑色轿车赴约。见面后,相聚甚欢,三名男青年分别喝了六七瓶啤酒,直到晚上10点才离开,他们约定去KTV唱歌。5人均乘坐刘某的车,刘某倒车时,与一辆重型货车发生碰撞。车被撞,刘某心生怒气,便借着酒劲,和朱某、李某一起殴打了于某。
  9月6日,报经岚山公安分局批准,虎山派出所依法给予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嫌疑人朱某因行政拘留十二天的处罚。另一名嫌疑人李某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了于某的谅解,依法不予处罚。驾驶员刘某则移交交警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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