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启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四小”行业集中整治
严禁专科医院越级许可准入
2015年09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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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8日讯(记者 张牟幸子 通讯员 刘怀秀) 近日,市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开展县区审批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四小”行业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医疗机构和“四小”行业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集中整治的范围为县区审批准入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四小”行业(小理发美容店、小浴室、小旅馆、小歌舞厅)经营业户,主要为解决部分县区审批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四小”行业在审批和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积极营造规范、安全、健康、优质的卫生服务环境。 
  据了解,这次整治行动重点解决许可准入把关不严、卫生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有许可准入把关不严的问题,对不具备医疗机构申请人资格条件准予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的;对达不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准予执业登记的;对实为专科医院按一级综合医院许可准入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不按法定程序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复核)的;医疗机构名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医疗机构许可证》法定代表人项目填写不规范的;“四小”行业《卫生许可证》不按法定程序审批或审批项目不规范的;发放《卫生许可证》未进行现场审核或审核把关不严的。
  还有卫生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不合格的;“四小”行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的;“四小”行业未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及信息公示的;“四小”行业卫生制度、管理档案不健全,卫生环境脏、乱、差的;“四小”行业蝇防、消毒、垃圾收集等设施不配套、公共用具消毒不规范的。
  通过全面的清理规范,集中整治违规审批、非法执业、无证经营和硬件设施不配套、卫生状况不达标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加大医疗机构执业和“四小”行业监管力度,建立动态监管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医疗机构和“四小”行业达到依法审批、管理到位、执业规范、设施配套、环境卫生、服务优良的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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