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霸站停车的“破窗效应”
2015年09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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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燮
  市中区多处公交站点存在私家车乱停现象,导致等公交车的乘客都跑到路上等车,并且路上车辆来来往往不断,存在极大地安全隐患。(《齐鲁晚报》9月1日报道)
  私家车在街上乱停乱放,甚至连公交站台也不放过,如此“任性”固然有“停车难”的大环境所致,但也不尽然。现实中,我们很容易发现,同一个驾驶员开车,在有交警执法或安装摄像头的地方,就更容易遵守交通规则,而在执法或摄像头“盲区”则很容易违规。这就说明,交通规则的刚性不同,效果也大不一样。就拿私家车霸着公交站台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就明文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违者将依法处罚或拖移。虽然有明确法律依据,但遗憾的是,在“法不责众”的错误心态支配下,部分人贪图方便,硬是鸠占鹊巢,“欺负”公交车。报道中提到,青檀路新昌批发市场附近不仅有临时停靠的私家车,随时拉人的电动三轮也在靠近公交站台处一排排停下来,几乎将公交站牌堵了个严严实实,公交车也无法进入站内,在站牌处等车的人只能在快车道上车。如此多的私家车、三轮车霸着公交站台,说明这里的公交站被占几乎处于失控状态。
  好在市中交警大队宣传科长表示,针对车辆随意停放侵占公交站台,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有停放的私家车将进行劝离,劝离后仍无法驶离的,将拍照取证,并下发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笔者觉得,解决公交站台被霸占的事情还得从长计议,改变以往那种突击式的“联合执法”,要把工夫下在平时的防微杜渐上,防止“破窗效应”。假如第一辆私家车刚停放在公交站上,立马就有执法者对其劝离或处罚,还能有“后来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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