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联合督办33家加油站
2015年09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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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3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张春景) 近日,乐陵市环保局联合公安局、消防队、商务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分三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的污染治理工作。以此来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防止成品油在储、运、销过程中产生的油气污染,
  根据国家统一要求规定,乐陵市辖区内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要求于2015年9月12日前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完善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逾期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无环评手续、有环评手续未进行环保验收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停产整治并处罚。
  此次治理活动重点对全市33家加油站进行了现场检查督办,其中11家没有办理环评手续和油气回收改造要求其限期整改,6家非法建设和证站不符的当场下达限期拆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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