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婚姻信息不用当事人跑腿了
民政部称将与有关部门合作,开放信息端口或通过公函核对
2015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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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济南市历下区婚姻登记处,市民正在为开具单身证明等填写申请。(资料片)
     本报济南9月17日讯(记者 陈玮) 继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后,9月17日,民政部再次发文要求,在证明取消后,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
  民政部通知指出,经与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婚姻登记信息的主要使用部门充分协商,在婚姻登记证明取消后,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
  “民政部取消婚姻登记证明,对当事人来说,确实省了很多麻烦。”济南市市中区婚姻登记处主任车鸿说,有的人因为证件没带齐要跑好几趟,有的甚至从外地赶回来开证明。
  “部门之间做信息核对,不再需要当事人来回奔波,这有利于提高政府办事效率,落实简政放权。”山东建筑大学教授、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邓相超说,“同时有利于整合政府部门,改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互不沟通的现状。”
  不过,对于部门间信息核对的方式,部分市民还有疑虑:“虽说不用自己跑了,但用公函往来的方式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会不会耗费更多的时间?”邓相超认为,公函往来的方式确实可能增加办理时间,但是可解决异地开具证明或者偏远地区没有网络和数据库的问题。“未来部门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数据库是大趋势,使用公函往来应该是某些地区过渡阶段的措施。”
  据介绍,民政部将于近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这一措施。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发布会后将统一落地实施,到时将在各网站、办事窗口张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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