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客货班轮新开航线须用新船
对既有运力提前更新,更新船舶船龄不得超过10年
2015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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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海事局工作人员对中韩客轮进行客运安全检查。(资料片) 本报通讯员 王亮 摄
     记者近日从交通运输部门获悉,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中韩客货班轮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今后中韩客货班轮运输航线新开航线投入的运力必须为新造中国或韩国籍船舶。
本报记者 李虎    
  交通运输部组织的中韩客货班轮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于7月31日完成。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暂停成立新企业、新开通航线和新投入运力准入,加大对超过20年船龄的老旧船舶检查力度,严把船舶检验关,收回了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中韩之星”轮船级证书并责令退出市场。
  专项整治工作期间,中韩客货班轮运输严格执行实名登船制度,除登记护照信息外,还包括舱位、登船时间、携带货物信息等,并与始发港和到达港的口岸、边检、航运企业等单位实现信息共享。 
  但中韩客货班轮运输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尽管企业已建立了安全管理体系,但体系能否持续正常运转还需一段时间磨合,特别是一些企业的自管船舶能力有待提升。大部分在营船舶的高级船员为韩国船员,普通船员为中国船员,中韩船员之间语言沟通不畅,且船员在设备维护保养、关键操作、应急操作处理等方面的能力有欠缺。 
  中韩客货班轮运输船舶技术状况有待进一步提高。根据企业船舶运力更新进度安排,未来2-3年时间里尚有7艘船舶的船龄将达到25年以上,船舶机械及电气设备老化,设备稳定性降低,维护和保养难度加大。此外,中韩客货班轮运输航线多以夜航为主,随着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的灾害性天气频发,增加了航线安全运营的客观风险。 
  为从根本上扭转中韩客货班轮运输经营和管理滞后的局面,交通运输部要求,企业必须满足我国《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取得中国海事局、CCS或者KR颁发的DOC证书(其中,拥有中国籍营运船舶的企业须取得中国海事局颁发的DOC证书),营运船舶须由航运企业自己管理,不得委托管理企业代管,实现经营管理一体化。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维持安全体系健康持续运转,进一步提升管理船舶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建成先进的、规模化的国际海上旅客运输企业,以适应我国国际海运管理的有关要求。 
  中韩客货班轮运输航线新开航线投入的运力必须为新造中国或韩国籍船舶。允许现有企业对既有运力提前更新,更新船舶船龄不得超过10年,且船况良好。优化中韩籍船员配置,提高中国船员在高级船员中的比例,加强船员语言沟通培训,提高在设备维护保养、关键操作、应急操作处理等方面的能力。同时,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保障中韩客货班轮运输运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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