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三新校“机构规格不予明确”
2015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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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7日讯(记者 周国芳) 在济南市编办一份名为“关于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所属部分学校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中,提到了对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所属部分学校机构编制事项批复。
  其中确定,济南高新区凤凰路学校为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5名(从济南高新区孙村中学调剂);济南高新区奥体中路学校为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5名(从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调剂);济南高新区彩虹湖小学为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5名(从济南高新区春晖小学调剂)。
  上述批复中还明确,“鉴于中央、省已明确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此次新建学校的机构规格不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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