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才俩月,“飞贼”作案再被抓
男子驾驶摩托车专抢妇女
2015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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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9月17日讯(记者 周千清 通讯员 翟金起) 河南省淮阳县大连乡40岁的男子李某某,因抢劫曾2次被判刑。今年7月初,刚刑满释放,他又重操旧业,驾驶高速摩托车,流窜山东、河南、安微、江苏4省9县市专门抢夺单身妇女项链、耳环,2个月他疯狂作案40余起,涉案价值20余万元。家住河南省淮阳县大连乡,李某某为了掩人耳目、便于作案,他租住到山东、河南、安微、江苏四省交界处的河南省虞城县,以干生意为名,昼出夜归。事实上,李某某驾驶高速摩托车,凡发现单身女子配戴项链、耳环,就尾随跟踪,候机抢夺,得手后飞车而去。7月8日至8月10日,仅曹县就连续发生7起飞车抢夺妇女项链、耳环案件。
  案件连发,曹县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民警调取辖区近百处的监控录像,锁定了嫌疑人的运动轨迹。通过警综平台,民警发现,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虞城县等地都有类似案件发生,串并后得知确系同一人作案。
  9月中旬,嫌疑人骑着摩托车又出现在曹县青堌集镇庄青路盛庆公司段,被青堌集派出所蹲守民警发现,并请求刑警夜巡队支援。经过20分钟的努力,民警终在曹县孙老家镇将正准备实施抢夺的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
  据李某某交代,2008年,他因抢夺罪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4年6月,他因抢夺罪被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5年7月8日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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