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执法的刚性管住侵害“公权”的任性
2015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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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亮

  近日,一位居民拨打热线反映,位于市中区华山小区东侧的交通局宿舍内有处“养鸡场”已存在多年了,期间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却始终得不到治理,十分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齐鲁晚报》9月8日报道)
  近年来,部分老旧宿舍、院落成为城市管理的薄弱地带。基础设施的简陋、居住人员的复杂增加了管理规范的难度,但维护市容整洁、保障居民权益就应该迎难而上,只有从这些区域着手,细致梳理情况、敢于触及矛盾、真正解决问题,城市管理水平才会有质的提升。解铃还须系铃人,对于小区内养鸡这类问题,最好、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当事人知悉法规、清楚利害、自行拆除,但是,在养殖利益、自由惯性的驱动下,仅凭邻居过问制止、媒体口诛笔伐、社会道德拷问,盘踞多年的养鸡场恐怕难以自除,还需相关部门的管理介入。当然,行政执法工作要有程序、按步骤,避免激发深层次矛盾。小区养鸡场的执法处置,更要讲时限。否则,等到养鸡场规模化发展,将引发更大的矛盾和问题,增加管理执法的难度。
  所以,对于小区内养鸡的“任性”,管理执法工作要早介入、早惩处,早处结,拿出动真碰硬的勇气,践行雷厉风行的作风,亮出一管到底的态度。这不仅是对执法成本的节省,更是对执法形象的维护。更重要的是,必须从完善制度、落实法规、做好惩处等环节入手,增加侵害公共权益的经济成本,减少、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在这件事情上,居民也要密切沟通联系、抱团维权,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养鸡场限期拆除,恢复小区绿地原状,并赔偿相关损失,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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