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过了12月31日,就不再有补贴
限期内不淘汰 再上路将被罚
2015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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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黄标车提前淘汰第四时段(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补贴标准。
     本报枣庄9月17日讯(记者 袁鹏) 17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黄标车淘汰工作已经进入第四个时段,也是最后一个时段。过后黄标车再上路将面临处罚,警方公布了最后时段的补贴标准并开始进行逐户通知。
  17日市中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前为了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山东省实施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制度。提前淘汰分为四个时段,执行差异化的补贴标准,目前已经进入最后一个时段,截止到今年的12月31日。在这期间进行黄标车淘汰,最高可以获得1.44万元的补贴,过期之后则无此补贴。目前交警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等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已经根据在册黄标车信息,开始了逐户联系走访活动,动员黄标车车主尽快进行淘汰工作。
  据介绍,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区域内全部限行黄标车,如果黄标车上道路通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记3分。凡在枣庄注册登记且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后的黄标车,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均可给予相应补贴,其中不包括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因自然原因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不予补贴。
  目前枣庄每个区(市)都设立了黄标车淘汰联合办理窗口,设立了咨询电话,广大黄标车车主可以前往所在地联合办理窗口或打电话进行咨询,公安交警部门咨询电话为13371109709。另外确认为黄标车的,车主需将车交报废车辆拆解回收企业,以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枣庄有一家拆解企业,是枣庄汽车拆解中心,地址为市中区龙山路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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