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仲裁委员会十年受理案件2600余件
迈入全国百强仲裁委前列
2015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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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聊城仲裁论坛
     2015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二十周年之际,聊城仲裁委员会也迎来了十岁华诞。十年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聊城仲裁委员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已经成为聊城市经济纠纷调解的一支重要力量;十年间,聊城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2600余件,为聊城经济发展、法制建设、社会管理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已迈入全国百强仲裁委前列
  2005年8月12日,聊城仲裁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成立以来聊城仲裁委始终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仲裁发展方针,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主动融入市场经济,延伸仲裁服务触角,拓宽仲裁服务领域。10年来,受理案件数量和标的额逐年增长,案件审理质量不断提高。截止到2015年上半年底,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2658件,涉案标的额10.86亿元。案件涉及到的范围和类型包括:买卖、欠款、订货、土地出让、工程施工、租赁、工矿产品、广告发布、保险合同、银行贷款、合作合同、民间借贷、工程发包承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二十余类。总的看,仲裁所覆盖的领域由初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保险合同纠纷,逐步向工业、商业企业间的合同纠纷扩展。特别是近年来积极拓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融纠纷中引进仲裁制度,收到良好的效果。
  在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聊城仲裁委迅速树立了公正、廉洁、勤勉、高效的良好形象。十年来,聊城仲裁委受案数量、标的额连年上升。2009年,华东片区仲裁论坛会议上,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司长卢云华着重表扬了聊城仲裁委这几年的工作。2010年,聊城仲裁委更是迈入了全国百强仲裁委行列,列全国仲裁机构第90名。2013年受案标的额已突破亿元大关。2014年受案854件,标的额22924万元,全国仲裁机构排名一跃升至25名。聊城仲裁委每年的快速结案率达到半数以上,调解和解率2014年达到90.7%,自动履行率达到95%以上。
  聊城仲裁委员会目前有仲裁员216名。主要由律师、退休法官、高校教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等组成。仲裁员的专业领域遍及房地产、保险、金融、知识产权、股票、证卷等,可以审理各种复杂的民商事纠纷。
成立调解中心,彰显仲裁特色
  中共中央的二五改革纲要中最早提出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来,最高院出台了多部规范性文件大力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新的时期更是写进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中。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以法治为轴心,容纳了多种纠纷解决智慧与策略的系统化、立体性、全方位的纠纷解决方式,且其中的多种方式互补互动,有机组合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强大治理力量,它以社会价值与手段的多样化为基本理念,其目的在于为化解社会矛盾提供足够多元的选择可能性,以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为选择者提供指导和支持。基于此大环境下,聊城仲裁委员会于2011年成立调解中心,旨在为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贡献应有的能量,更是寻求仲裁发展突破仲裁协议管辖桎梏的突破口。
  调解中心成立后,在仲裁委和交警队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率先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领域开展仲裁业务,此项业务也是率先开创了山东省区域内以仲裁的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之先河。其具体做法是由仲裁委派出工作人员进驻交警队事故科专门进行案件调解工作,当事人双方自愿接受调解,调解成功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补充仲裁协议等法律文书,最后由仲裁委员会制作法律文书向双方送达,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基于案件前期做的大量调解工作,几乎是送达文书之日即为双方履约之日,“短、平、快、廉”四个字即为其特点。“短”,即时间短;“平”,即公平、平等;“快”,即办理赔偿事宜的办事节奏快、车辆放行快、保险理赔快、资金到位快;“廉”,即仲裁员自身廉洁,收费标准低廉。
  在工作过程中,调解中心创新了工作模式,派驻事故科的工作人员同时具有人民调解员的身份,再加上事故干警的行政调解,形成了仲裁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三种调解相互配合、取长补短,实现各种调解的对接,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这既响应了中央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要求,又为广大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2011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案件数为74件,之后每年案件数稳定在150件左右。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案件为平台,调解中心积极拓展业务范围,不少当事人在办理过仲裁案件后深刻体会到了仲裁的便利和高效,后又主动找到调解中心解决其他类型的经济纠纷,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2012年开始调解中心加强与金融行业合作,以走访、座谈等形式积极推广仲裁制度,贷款合同纠纷类案件开始有了长足的增长。
  自调解中心成立以来,调解中心本着和为贵、成为本、信为先的工作原则,先后与交警、金融、房产、卫生等多个行业举办座谈,向这些容易出现经济纠纷的行业进行仲裁制度的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营造有利仲裁发展的良好氛围
  聊城仲裁委始终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仲裁发展方针,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主动融入市场经济,延伸仲裁服务触角,拓宽仲裁服务领域,为发展聊城仲裁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设立公开联系电话0635-6955000,并由专人负责接听,通过接听电话,解答仲裁相关问题。充分利用媒体,宣传仲裁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对仲裁制度、仲裁方式的认识,让人们了解仲裁、接受仲裁、选择仲裁,使全市范围形成了一个有利仲裁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011年5月,聊城仲裁委建立聊城仲裁网站,为拓宽广大群众、仲裁当事人和仲裁员了解仲裁工作动态、学习仲裁知识、交流仲裁实践体会提供了新的平台,使聊城仲裁委的法律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2011年8月,开通聊城仲裁委官方微博,通过新浪微博发布信息3000余条,粉丝近2万人。2013年,聊城仲裁微信公众平台开放,定期向关注人群发送各类仲裁信息。
  十年来聊城仲裁委有针对性在房地产、保险、金融、交通、民营企业等行业和部门做深入宣传,与它们建立长效联系机制,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和社会经济生活的焦点、热点,调整工作方式和方法,增强服务的有效性,为仲裁工作的发展拓展空间。
  举办仲裁论坛、仲裁沙龙等活动。2007年、2009年、2012年先后四次举行大型的聊城仲裁论坛活动,邀请全国人大、清华大学、司法部等专家教授来聊对相关企业及人员进行仲裁法律制度普及,四次论坛共培训约2000余人。同时聊城仲裁委深入行业举办小型仲裁沙龙,先后与保险行业、律师行业、民营企业等进行多次小型交流,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本报记者 李军 通讯员 杜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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