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已不再出具婚姻登记证明 
实现婚姻信息的部门间直接核对还需要时间
2015年09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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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在县民政局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资料片)
     近日,民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记者从商河县民政局了解到,自21日起商河民政部门不再为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而且部门间直接完成婚姻登记信息的核对工作,暂时无法实现,还需要一段时间。
本报记者 马芳            
  商河县21日起
不再开婚姻证明

  《通知》中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申请人)办理赴××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9月16日,山东省民政厅发布公告,要求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即日起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18日,记者从商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到,该局已收到正式通知。工作人员表示济南民政局官网上已经下发公告,整个济南市将从21日起开始落实该通知,不再为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济南算是施行该规定比较晚的地方,像北京等其他地方早就开始施行。” 
  商河县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自今年以来,截止到目前,全县共开出了2088份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该证明广泛用于买房、买车贷款,迁户口等方面。
婚姻信息目前
暂不能直接核对

  “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开具此证明,要是其他部门需要可咋办?”商河市民王先生质疑。 
  记者从民政部门户网站上了解到,9月17日,民政部再次发文要求,对于证明取消后的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通知中还提出,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 
  但是商河县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相关部门还没有实现与民政局信息的对接与共享,而要实现通过部门间直接完成婚姻登记信息的核对工作,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得需要省民政厅来跟相关部门协调吧。”据悉,目前山东省已经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省联网。  
  随后,记者采访了商河县几个经常使用单身证明的部门,包括房管局、银行、公安部门等,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仍需要个人提供该证明,也并未接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对接的通知。 
  对于该规定的施行,商河县市民赵先生满怀期待:“以后就不用再为了开个证明而在部门之间来回地跑了,缩减了办事程序,也提高了效率。” 
  也有市民担心,虽然民政局不给开(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了,但买房贷款时还需要出具该证明,到时候还要找其他办法来解决,可能会更加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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