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供港食品”,更要“供港监管”
2015年09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舒圣祥

  记者从“2016年度供港生鲜招标发布会”上获悉,在足额保障香港市场的前提下,明年将有200亿元供港生鲜产品投放国内市场,包括北上广深及长三角、珠三角的60万居民将首先开始享用。中国国际贸易协会开始建设公共采购平台,以供港生鲜为突破点,通过“一个识别符号加双复制”的供港交易平台模式,在国内首次推出以消费者权利为导向的采购标准,全面与国际标准接轨。(9月24日新华网)
  内地供港的生鲜食品,今后内地少数地区也可以买到了——总结一下这篇颇有点拗口的新闻,核心意思大概就这一个。可是认真想想,这其实是很诡异的现实:供港生鲜食品本来就是我们生产的,我们自己生产的好东西,自己的消费者反而买不到,还得去香港通过水客、爆买等方式“出口转内销”。现如今,供港生鲜产品投放内地,居然成了新闻,国内消费者怎能不心寒?
  “供港生鲜”之所以是“好孩子”,首先是个标准的问题。在当下中国内地,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留给人最深印象的有两条:一是标准的滞后和缺失。每爆出一个新化学名词,十有八九是没标准的。二是标准的松宽和低劣。国外认为存在隐患的,国内有关部门总是回应未超国家标准。落后的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形成严重的洼地效应,自然成为“坏孩子”的乐园。
  “供港生鲜”之所以是“好孩子”,更是个监管的问题。不仅是供港食品,多年来我国所有食品出口合格率均保持在99.8%以上。这说明只要我们制定严格的标准,然后辅之以严格的监管,国内食品生产商是完全可以达到高标准要求的。生产技术落后、只能生产低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本不是我们的“特殊国情”,关键是,内销食品能否像出口食品一样严格监管。
  所以,通过“一个识别符号加双复制”的供港交易平台模式,将供港富余生鲜食品投放内地,充其量只是一个过渡的手段,最根本的还是要让出口和内销的食品使用同一套严格标准和同一种监管体系。尤其现在,“海淘”、“代购”等早已融入内地民众的生活,这说明人们已经能够接受出口商品的价格,正期待出口商品的品质。至于“一流产品出口、二流产品内销”的现象,早该丢进历史的垃圾桶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