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邹城10月8日讯(记者 陈鸿儒 
2015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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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邹城10月8日讯(记者 陈鸿儒 通讯员 宋广宇) 花20万元买来的奔驰轿车,一查竟是盗抢车。9月24日晚,邹城市公安局站东派出所民警将倒卖盗抢车辆的郭某、孙某抓获,目前两人已被刑事拘留。
  9月24日晚11时许,邹城市公安局站东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广东牌照的黑色奔驰轿车和一辆江苏牌照的白色本田轿车形迹可疑。“两辆车停得位置很奇怪,而且都没有熄火,车上坐着人,巡逻车辆一靠近,立刻开始逃窜。”站东派出所副所长王绍营介绍,民警见状一边追赶,一边上报指挥中心,对两车进行拦截。
  “车开得很快,我们一直追到东郊才将其截停。”王绍营告诉记者,随后,民警将两辆车和车内的人员带回派出所。经查询发现,黑色奔驰轿车为盗抢车辆,而白色本田轿车则为法院查封车辆。驾驶奔驰轿车的裴某为邹城人,28岁,本田轿车内的郭某为临沂人,28岁,暂住青岛,司机孙某为河北人,25岁。
  经询问民警得知,裴某于9月16日下午在网上看到了郭某发布的二手车出售信息,于是与郭某联系,并于第二天赶到青岛,花20万元购买了这辆奔驰E300轿车。“这辆车有九成新,原价至少四五十万,20万元的售价明显有问题。”王绍营说,裴某将车开回来后,家人和朋友认为太便宜,怀疑来路不正,经查询发现这辆车竟然是盗抢车辆。裴某马上联系郭某,称其有一辆车想卖,让郭某来看车。当日,郭某和孙某开车来到邹城,谁知刚到约定好的KTV门口,就被巡逻民警发现了。
  审讯中了解到,郭某长期从事贩卖二手车生意,雇佣孙某帮其开车放风。9月15日,郭某在网上看到了一则抵押车转让的信息,分别为奔驰E300轿车和R300商务车,仅售36万元。经联系,郭某和孙某当天下午就乘机赶到深圳,在坂田区与售车者见面,在没有见到车主的情况下,以36万元将两辆车买下,开回了青岛。随后,郭某又在网上发布卖车信息,将奔驰商务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到了内蒙古,又将奔驰车卖给了裴某。
  目前,郭某和孙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
  ▲两辆轿车均被警方扣留。
  ◥民警正在审讯嫌疑人郭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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