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市民仍难接受轻微事故新快处方法
宁可交罚款,也让交警到现场
2015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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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张焜)《潍坊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在“十一”假期开始施行。8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由于允许市民自行拍照后即可撤离现场,大大节省了交通事故处理时间,该办法受到了多数事故当事人的认可。但也有少数事故当事人目前仍难接受这种方法,有的甚至表示宁可接受警方罚款,也得让交警到现场看看。
  “轻微交通事故在指挥中心就处理了不少,能让我们到现场的确实少了。”8日,一位“十一”期间值班的奎文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告诉记者,该办法实施后,他们能够明显感觉到,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大大减少。
  奎文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一民警告诉记者,“十一”期间,10月1日,奎文辖区共接警15起,经过他和同事的解释后,多数事故当事人决定自行处理。但是,也有一些市民对快出办法心存疑虑。10月1日上午10点左右,两辆轿车在宝通街和潍州路路口发生刮蹭事故后当事人报警。122接警工作人员告诉车主,他们可以自行处理,不需要民警赶到现场。因为两车发生事故的地点处于重点交通路口,工作人员提醒车主,如果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交警可能会对他们进行处罚。但报警车主仍然坚持要求民警出警,表示宁可交罚款,也要民警到现场看一看。
  潍城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10月1日上午7点到10月8日上午7点,潍城交警大队通过电话引导市民处理了16起轻微交通事故。当然,也有10多起轻微交通事故仍由民警出警处理,少数市民担心自行拍照“不保险”,仍要求民警出警处理。
  记者从城区多个中队了解到,中队目前还未接到市民拿着自行拍摄的照片到中队要求事故责任认定。民警表示,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仔细咨询;在处理轻微事故时,千万要多拍摄一些照片,并检查好对方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证明等并留存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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