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菏泽已顺利实施车购税新政
2015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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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0月8日讯(记者 陈晨) 8日,记者从菏泽市国税局获悉,自本月起,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1日,单县国税局为纳税人成功办理了新政策实行后的全市第一笔车购税申报业务,标志着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在菏泽顺利实施。
  据了解,9月2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支持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发展,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局要求,为确保10月1日该政策的及时落实,菏泽市国税局高度重视,上下联动,快速行动,积极宣传落实新政策。9月30日前,把上级文件和落实意见迅速下发到基层,市局和各县区局明确了十一期间车购税业务专门值班人员。同时,各县区局和市局车购税征收管理分局一线人员,牺牲假期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深入车购税委托缴纳店,全力以赴做好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
  据了解,1日起,菏泽市国税局及各县区局分别派驻专人到委托缴纳企业现场办公,面对面为企业进行涉税问题答疑和政策辅导,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新政策的有效实施。
  据介绍,1日,单县国税局为纳税人成功办理了新政策实行后的全市第一笔车购税申报业务,标志着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在菏泽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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