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过激讨薪需权益保障给力
2015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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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亮
  相关部门对爬塔吊轻生事件的处置和化解,让人松了口气,也相信问题会得到妥善解决。不过,这种极端案例的负面效应当引起重视。如今,爬高轻生屡屡成为部分人讨要工钱、债务未果后的选择,不计手段、不计后果,不仅置自身安全于不顾,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
  讨要工资的诉求,应当依法依规去主张。可部分人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往往信舆论关注而不信法律程序,似乎眼球效应比司法程序更加给力,维权行为不理性、不文明。殊不知,讨债不仅要考虑效应,也要考虑后果,这种爬塔吊轻生的行为实在要不得,应当得到批评和制止。但是,更应深刻反思的是劳动权益者权益保障工作,正是讨薪的碰壁、维权的艰辛,才让部分讨薪者悲观绝望、剑走偏锋。
  要解决这些问题,从根本上杜绝过激行为,避免类似事件反复发生,就需要劳动者权益保障“给力”。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法制法规与权益保障工作的宣传,走进企业、施工工地、走近一线职工,认真扎实地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更多职工明白自己的权利,也倒逼相关企业、个人切实拿出态度、落实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持续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严肃处理相关问题企业,建立起相关职能部门的威信和形象,特别要强化与司法、工商、金融等部门的联动,加快欠薪单位及个人的查处力度,缩短问题办结时限,加强对恶意欠薪者的的惩处,让违法违规者代价沉重、得到严惩,让讨薪者的诉求得到圆满解决,将讨债维权引入正途,避免过激行为反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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