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厅里藏猫腻,摇身一变成赌场
2015年10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程凌润 通讯员 李红) 近日,莱芜市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三(化名)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明,2015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张三为非法牟利,在莱城区某小区沿街楼开设一无名游戏厅,以设立具有赌博功能电子游戏设备方式开设赌场。张三在其经营的游戏厅内设置“富士之尊”赌博机,玩家通过赌扑克牌的花色进行赌博。
  据介绍,王是20倍、梅花4倍、方片4倍、红桃3.8倍、黑桃3.8倍,玩家现金购买分值参赌,如果押中花色,就按所押花色的分数乘以该花色的倍数得分赢钱,如果押错花色,所押的分扣除输钱。
  公安机关在对该游戏厅检查时,当场查获赌资一万余元。根据查扣的经营账目,自7月23日至8月5日该游戏厅违法所得五万元左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如果市民去游戏厅打游戏,不经意间就可能玩上赌博机,行为可能涉嫌赌博。”莱芜市检察院工作人员提醒,和传统的在棋牌室开设赌场相比,在游戏厅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更容易吸引年轻群体参加,而且经营方式简便,买几台机器就可以营业,投入成本低,赌徒越多、下注越大,短时盈利可观。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有合理、合法的经营才是发家致富之路,把开设赌场作为致富捷径,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法律链接: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3月26日)第二条规定: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一)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的;(二)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三)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的;(四)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五)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六)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七)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八)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九)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