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式执法”管不好摩托车
2015年10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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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点
  □张九龙

  轰隆隆间,几辆摩托车飞驰而过,高架桥惊现“极品飞车”,十字路口上演“生死时速”,这惊心动魄的场景想必大家很熟悉。一些摩托车驾驶人为寻求刺激,置自己和公众的生命安全而不顾,有必要对其形成长效化管理。
  这几年,明显感觉济南街头肆无忌惮的摩托车驾驶者多了。这些违章“专业户”很大程度上就是为飙车而生,在他们眼里,摩托车成了比拼胆量的“玩具”,而不是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
  其实,不仅在济南,摩托车上高架、飙车现象在国内很多城市都存在。特别是来无影去无踪的“飙车党”更是交通管理的顽疾,“飙车党”大多是年轻人,他们喜欢追求刺激,且彼此模仿、影响,私下渐渐形成团体。经过私自改装的摩托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尾气、噪音等也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是严禁上路的,但是“飙车党”却钻起了管理的空子。
  年轻人追求时髦无可厚非,但是不能突破社会治理“游戏规则”的底线,更不能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儿戏。对于飘忽不定的“飙车党”,交通管理部门通常是采取“运动式执法”,在重要节点开展拉网式检查。集中整治、专项治理等报道常见于媒体,当时的效果也挺好,可是过不了半个月,又“一夜回到解放前”。
  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违法必究,因此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违法现象的整治上,应当摒弃惯常的运动式执法方式,改为常态化整治,以此消除公众的侥幸心理。管住摩托车不能只靠路上“拉网捕鱼”,还需要从根源上着手。从生产销售环节上看,既然一些摩托车不允许上路,那么违规销售这类摩托车的商户是不是该受到查处?私自提供改装服务的商户是不是该彻底追究?特别是通过互联网进行倒卖的行为是不是该进行调查?
  在日常管理上,摩托车持证驾驶、挂牌上路、安全行驶的制度不能松动。对于那些提供假证、套牌服务的无良商户应该坚决取缔,不能让他们有任何可乘之机。对于违规上路的改装摩托车,应该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超速行驶的摩托车对公众的危害不亚于机动车,对他们的打击和整治也要拿出对机动车的严肃态度来。唯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管理才能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才能根治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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