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不上缴
2015年10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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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4日讯(记者 李楠楠) 14日,记者从驻烟高校获悉,今年起高校、科研院自主决定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其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不再审批备案。同时,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不上缴国库,全部留归单位,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 
  据介绍,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改革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的意见》。根据意见,驻烟省属高校、科研院自主决定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其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不再审批备案。同时,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不上缴国库,全部留归单位,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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