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分出五级,收费按星来定
青岛开始星级导游评定,五星导游要有影响力
2015年10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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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4日讯(记者 陈之焕) 年底前导游将有星级评定,一星最低,五星最高,导游星级证书有效期两年。今后游客聘请导游将按星级付费。
  按照《青岛市导游员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规定,导游将根据质量服务等标准评星级,最高为五星级。10月9日起,青岛市导游员星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开展星级导游评定。星级导游员评定工作分为初评、评定、命名表彰三个阶段进行。初评阶段(10月9日—10月30日),各区(市)负责进行材料审核,并负责一星级、二星级导游员旅游服务质量考核与评定。评定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青岛市导游员星级评定委员会对审核通过的导游,按照相关程序组织笔试和面试。命名阶段(12月10日—12月28日)导游员星级评定委员会对星级评定结果在青岛市旅游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据了解,导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为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导游服务质量越高。根据规范,五星级导游要求获得导游证(导游IC卡)满8年,在岛城旅游界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深厚的导游文化专题知识,山东全线景点讲解透彻,近3年累计带团不少于300天。导游员星级标志实行自愿申请,强制管理制度。导游员星级证书和标志的有效期为两年。今后,游客聘请导游也将按照星级标准进行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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