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虾”事件
两名涉事游客被邀担任旅游监督员
2015年10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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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0月15日讯(记者 寇润涛) 15日,记者从山东省旅游局获悉,对于“青岛大虾”事件中2名涉事游客,山东旅游部门表示道歉,拟邀其担任山东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
  据山东省旅游局的相关人员介绍,2名游客在投诉“青岛大虾”事件过程中,表现出了很强的维权意识,山东旅游部门表达了邀请其担任山东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意愿。
  对于此次在青岛的遭遇,涉事的游客肖先生说:“我相信不会因为一只虾而毁掉青岛的旅游形象,毕竟青岛的底子在那儿。”另外一位游客朱先生也认为,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已多次道歉,并已退款,事情已经过去了,对山东的整体印象、感觉还是很好的。
  山东旅游部门表示将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进一步加大全省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举一反三,协调有关部门,集中一个月时间整顿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旅游市场环境。
  同时,进一步完善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高效有序开展旅游执法工作。按照《旅游法》有关要求,建立完善旅游投诉统一受理转办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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