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责险 守住我们“舌尖上的安全”
2015年10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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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日,本报刊发了济南一窝点用化学品造“毒粉丝”的新闻,再次掀起了众多读者对于饮食安全的高度关注。近年来,毒粉丝、毒奶粉、毒大米、毒食用油令人“谈吃色变”,在饮食安全与满足人民基本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之际,加强食品监管和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呼声越来越高。
  据山东保监局提供的资料显示,自2012年国务院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以来,我省已有长安责任保险、太平洋产险、中华保险、人保财险、平安产险等公司积极开展了承保试点,目前,食责险在山东早已落地生根。
  食品责任安全保险,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及食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食品生产秩序和食品安全的一种保险。据介绍,保险期内,在保单约定的承保区域内,凡被保险人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存在缺陷,导致第三者食用后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或因食物中混杂异物导致第三人受伤、残疾或死亡的,保险人都会替被保险人承担合同约定的经济赔偿责任。此外,在营业场所内,凡发生因火灾、爆炸、踩踏、挤压或电梯故障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当事人要求被保险人经济赔偿的,保险公司也会依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保险人通过食品责任保险的理赔可以积累大量的数据,并对此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有效防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帮助食品各类行业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此外,还能协助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制定更加详细的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该负责人的说法也得到了被保险人的证实。作为济南市第一家主动购买食责险的食品加工企业,济南来客佳餐饮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崔立新也曾在公众场合表示“投保食责险从保险公司协助的风险管控上、社会认可度上等方面对企业发展有切实好处”。  (财金记者季静静 通讯员尹涛 季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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