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四风”和腐败问题
一原村支书侵吞拆迁款开除党籍
2015年10月2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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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10月25日讯(记者 杨思华) 记者从泰山区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泰山区近日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3起违纪违规问题分别是:
市城管局泰山区分局广告中队副中队长赵茂盛,使用公车送孩子上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城管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泰前街道水牛埠村原党支部书记于光杰受贿、侵吞拆迁款,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上高街道黄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庆东履职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本村村民郑某某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建设驾训基地,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泰山区纪委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抓紧抓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集中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要强化问责追究,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甚至袒护包庇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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