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改名被要求出示家谱
济南市公安局户政处:没有这个规定
2015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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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刘雅菲) 28日,由济南市委市政府主办,市纪委承办的“直面问题 践行承诺”电视问政中,济南市公安局等单位负责人上镜回答市民的提问。
  市民刘女士在问政过程中通过12345热线反映,她的孩子今年一岁多,起名字的时候没有按照家谱起,在周边亲朋的劝说下,刘女士到历城区港沟派出所,想按照家谱给孩子改个名字,没想到这名字还不能随便改。
  “他们让我出示家谱,但我一直没有找到。”刘女士说,在想要改名的过程中,工作人员还说了不少理由,“他给我说得特别多,他说现在没有家谱、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改。我说我出示大队证明行吗?他说不行。”
  想改个名,真的就这么难吗?济南市公安局户政处负责人现场表示:“姓名的原则是尊重市民意愿、有所控制的原则,原则上姓名可以更改一次。公安机关没有要求当事人提供家谱这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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