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内乱施毒药最高将罚款三万
2015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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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范佳) 28日,济南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市政府提请的《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条例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规定,其中“擅自引进外来物种进入湿地或者擅自在湿地范围内施放有害或者剧毒药物的,由市、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此法规草案现通过济南市人大公众信息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您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邮寄或发送。信件请寄: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邮政编码250099;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rdf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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