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让太阳能“爬上”百米高楼
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推广太阳能每平米补助10元
2015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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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唐园园 通讯员 关学军) 28日,由济南市太阳能行业协会主办的“高层建筑太阳能应用论坛大会”在济南召开,来自全国的多家太阳能企业一起探讨如何在高层建筑中推广使用太阳能。记者从会上获悉,济南在高层建筑中推广使用太阳能已走在全国前列。
  “济南三面环山,空气不易流动,一旦出现雾霾天,危害较其他城市更甚。”济南市建委负责人称,推广太阳能等新能源,是节能减排的有力措施。
  现实中,虽然不少高层住宅的业主也都有安装太阳能的需求,但在统一安装无果的情况下,不少住户自行或联合安装,造成各家安装的太阳能品牌、性能、技术不统一、不规范。一些伪劣产品也趁势而上,留下诸多隐患,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建筑外观的整体美感。
  因此,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把目光投向了高层建筑的太阳能应用。“从已经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高层建筑来看,80%的项目楼高在13-25层之间,这个区段的高层约占全市高层建筑的60%,如果在这一类层高的建筑中全面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必然有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济南市建委负责人称。
  2014年12月4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自2014年起,100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部按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要求设计。”至此,全国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首个“强推令”在济南正式实施。
  根据测算,“百米”大致相当于33层楼的高度。这也就意味着,“新政”实施后,几乎全部济南新建住宅都需强制安装太阳能。据统计,全国20个省80多个城市曾推出地方强制性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政策,在这些地方“强装令”中,济南“百米强装令”堪称“最强”。
  按照要求,自2014年起,济南市建委对送审的百米以下新建住宅,如果图纸中没有配套考虑太阳能热水器,一律不予过关。“开发商必须为符合条件的住宅配套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包括热水器,并且相关验收料和报告归入建筑工程节能验收专篇,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济南市建委负责人称。
  随着城市建设迅猛发展,100米以下高层已司空见惯,100米以上超高层亦愈来愈多。这些超高层建筑太阳能应用目前还是空白。为此,济南市专门出台政策,明确规定: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每平米补助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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