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克隆”出租车
2015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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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蒋大伟 通讯员 贺运 张连波) 27日15时左右,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市场管理大队执法人员在机场路巡查时,发现路边停着一辆车牌号码为鲁FT9731的“出租车”十分可疑,经查该车为克隆出租车,而且在交流过程中发现该司机还酒后驾驶。
  据了解,该车车身图案为浪花,车上顶灯、空车灯、计价器等一应俱全。经与出租车台账比对,查无此车。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无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营运手续,确定该车为克隆出租车。
  市运管处执法人员在与该车驾驶员交谈过程中闻到其身上有大量酒气,通过询问,司机承认自己酒后驾驶。执法人员在现场同时发现,该车的计价器显示15:06分曾有乘客下车,像这种酒后驾驶拉客并且无证经营的行为,如何保证乘客的生命安全。
  2014年以来,全国多地发生乘客因乘坐“黑车”被杀害的事情,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在此呼吁广大市民:为了您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请拒绝乘坐黑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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