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全市办公服务场所实现规范化管理
村级城市社区须达“十有”标准
2015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德州市召开全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会上印发了《关于加强村和城市社区办公服务场所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记者了解到,2016年7月1日前全市每个村、城市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将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其中,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须达到“十有”标准,设有涵盖民政救助、计划生育、户籍办理等基本服务窗口的一站式服务大厅。
  据悉,德州市财政将拿出3亿元,按照“一次规划到位、一次投入到位、一次规范到位”的原则,对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进行规范建设、规范配套、规范管理、规范使用,租借或没有场所的全部新建,自有场所面积不达标的全部改扩建,自有场所功能不完备的全部规范提升,确保2016年7月1日前全市每个村、城市社区办公服务场所都实现“产权自有、面积达标、设施齐全、功能完备、使用充分”的规范化管理目标。
  在规范建设方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设置满足需求的党员活动室等。新建城市社区的工作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老城区的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一般在居民集中、交通便利的沿街区域。没有工作服务用房或面积不达标的,须通过新建、改扩建、产权置换、划拨或购买等方式解决。并将其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并与社区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
  在规范配套方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须达到“十有”标准,其中须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开栏。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也须达到“十有”标准,其中须设立涵盖社会保障、民政救助、计划生育、户籍办理、综治调解等基本服务窗口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并按照每500户1人的比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