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复核更加严格
105户退出公租保障住房
2015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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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贺莹莹 通讯员 葛彬) 为了确保真正需要保障的居民能够享受到租赁型保障房,相关部门根据保障对象家庭的变化情况及时停止保障或调整保障标准,如果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就需要退出。28日,记者在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截至2015年3季度,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年度复核800余户,退出105户,累计退出保障929户。
  根据《德州市租赁型保障房实施细则》,市住房保障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已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收入、财产、人口等家庭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复核。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应按市住房保障部门指定的时间,每年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申报家庭住房、收入、财产、人口等有关情况,接受年度复核。市房管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对年度复核不合格的,住房补贴对象应当自年度复核确定不符合条件之月起停发住房租赁补贴;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或提高租金标准,或退出公用租赁住房。腾退房屋确有困难的,自确定不符合条件之月起,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既不腾退房屋,又不按市场价格缴纳租金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房屋。
  另外,截至第三季度河东安居苑(小翟庄)共建设保障性住房1721套,一期4栋楼629套,于2011年9月开工建设,单体工程已竣工;二期8栋楼1092套(510套经济适用房和582套公租房),2012年9月开工,目前内外装收尾,预计年底竣工。德城安居苑(小于庄)项目一期358套于2012年9月开工,正在进行工程收尾,预计年底单体工程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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