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开展职校专业建设分级认定
2015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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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程凌润) 为加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分级标准(试行)》(鲁教职字〔2012〕2号),以下简称《专业标准》)和《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分级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15〕21号),莱芜市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分级认定备案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分级认定备案工作的认定范围是2015年经市教育局审核、省教育厅备案的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首先要根据《专业标准》学校自评申报,区教育局初评;市教育局依据《专业标准》组织复评认定,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对市级上报的示范性专业,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核。
  据介绍,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分级认定工作是加强莱芜市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创建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和示范校、优质特色校的基础性工作。专业分级认定结果有效期为3年,满3年后重新认定公布。达不到合格标准规定条件的,限期1年内进行整改完善;整改不到位的,应予停办。
  记者了解到,莱芜市教育局将根据区域产业发展人力资源需求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统筹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每个专业布点一般不超过两个,避免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 
  根据申报情况,莱芜市教育局拟于11月初对申报2015年分级认定的专业进行复评(具体复评另行通知),复评内容包括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师资队伍、教学设施、教学管理、质量效益等六个方面的重点指标,按照评估情况确定专业的合格、规范化、示范性等级。对达到规范化和示范性等级标准的专业认定为市级示范专业。认定结果将列出清单予以公示,作为今后对各职业学校在专业建设工作中进行奖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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