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城乡公共服务的“天壤之别”
2015年1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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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举行的一次学术讨论会议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表示,“根据我们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投资的研究,如果村是1的话,那么乡是2,镇是3.8,县级市10.7,城市是16.1。”这就是说城市人均的投入是村的16.1倍。
  城市人口集中,空间紧凑,公共投入有规模化、集约化优势。在公共资源作为稀缺资源的情况下,这种从效率上进行的考量,当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这反而使那些没有离开的农民得到的公共服务变得更为稀少,境况变得更差。更多农民的离开,使乡村变得更为萧条而荒芜,原本还有的一些乡村公共服务也就逐渐不存在了。突出的例子就是乡村的学校。
  城乡公共服务投入的巨大差距,主要是从经济效率角度考量而形成的,但社会公共服务的投入本身并不完全是一个经济问题。公共服务的投入,还必须从政治的角度,从公平、正义的角度予以考量。对于生活在同一个国家、同一个政权下的公民来说,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权利,是从国家得到平等对待的基本权利。如果人们从国家获得的公共服务的差距过大,则不但使身处乡村的弱势农民的权利得不到维护,而且也会引发人们对于国家和政权的疏离感,严重的不平等甚至会引发社会冲突和社会动乱。(摘自《中国经营报》,作者梁发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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