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交通违法短信赶紧去挪车
省城15条主干道昨起全禁停,车主接通知10分钟不到将拖车
2015年1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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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停车辆被交警使用拖车拖移以恢复交通。 本报记者 王兴飞 摄
  ◥违法停车被拖走,民警在被拖走的车辆原位置给车主留言。 本报记者 王兴飞 摄
     本报济南11月1日讯(记者 王兴飞) 11月开始,济南市主城区“四纵四横”共15条道路实施全线禁停,交警部门将对禁停路段的违法停车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11月1日,仅一个上午,历下交警就查处了95辆违停车辆。当天,共有150辆车因违法停车被历下交警处罚,其中多辆车因车主未在被通知后10分钟内驶离,被当场拖走。
  1日上午9点32分,在经十路历山路口西南侧人行道上,一辆蓝色轿车违法占道停车,整个人行道被车身“拦腰斩断”,不少行人被迫在非机动车道上与电动车、自行车混行,导致整个慢行通道通行效率大打折扣。
  民警随即用“警务通”移动终端,输入违法车辆的车牌号、违法地点和违法代码,利用手机在违停车辆前方、后方和侧方位拍摄了三张照片,并通过无线网络实时上传到交通违法记录的后台。历下交警大队民警姜松岳介绍,这是违停新规实施以来,济南市开出的“违停第一单”。
  在民警实时上传该车辆违法记录时,车主违法告知短信便已通过后台成功发送。在等待10分钟之后,蓝色轿车的驾驶员仍未到现场将车辆驶离,民警只好用清障车将该车拖走,并在该车违停路段地面上用粉笔给车主留言:鲁A869××已被移至历下交警大队停车场,11月1日。
  在上午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历下交警就查处了禁停路段违法停车行为95起,下午违法停车现象有所减少,全天历下交警共查处违法停车行为150起。
  在查处方式上,除民警使用执法终端机开展现场查处外,交警部门还综合利用高清自动抓拍、人工视频巡检取证等方式,在将违停行为拍照取证后,系统直接发送告知短信给车主。目前,高清自动抓拍设备在相关路段均已安装完毕,并已开始抓拍。
  这些智能违停抓拍点分布在市区的经八路、经九路、自由大街、文化西路、泺源大街、华龙路、七里河路、花园路、山大北路、环山路南口、燕子山路老乡村路口、燕子山路花样年华门口、东关大街派出所门口、解放东路政法学院东加油站门口、浆水泉路武警医院门口、浆水泉路名士豪庭西门、浆水泉路南段、济齐路堤口果品批发市场门口南侧路西、无影山东路天桥区建设委员会门口南侧、西工商河东路与制革街交叉口、北园大街历山北路西北角等路段。
  记者了解到,针对出租车、单位班车等车辆,需要靠路边停车上下客即停即走,未产生妨碍交通等情形的,交警部门不纳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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